税收优惠政策评价分析报告来源:阿毛税官论坛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雨山区分局税收优惠政策评价分析报告                                      雨山区分局严格按照“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的总体要求,积极认真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全年为地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减免税款达967.34万元,有力地扶持了地方弱势群体和困难企业的发展。根据市局的要求,分局对辖区内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实地调查,掌握了*9手材料,对优惠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认真仔细评价,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分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状况及分析2004年全年,我分局在安置下岗职工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方面减免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73.88万元,民政福利企业共减免 13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45.08 万元;去年同期减免税额为239.18万元,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减免 1户,高新技术企业共减免税款13.47万元,其中营业税13.47万元,城建税 0.88万元,教育费附加0.38万元;在帮助困难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方面,减免92户,特困企业共减免税款512.52万元,其中土地使用税353.58 万元,较上年增长92.06万元,房产税158.94万元,较上年增长46.45万元;在扶持个体工商户经济发展方面,享受优惠共249户,其中:医疗机构、残疾20户,再就业优惠229 户,共减免税款120.24万元,其中:营业税69.34 万元,城建税6.02万元,教育费附加2.57 万元,个人所得税42.30万元。去年同期共减免税款40.38万元。  原因分析:(1) 民政福利企业减免所得税13 户,共减免所得税245.08去年同期为239.18万元,原因是民政福利企业2004年度新增1户云天炉料有限公司,2004年减免企业所得税31.82万元。  (2) 困难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主有:1.2003年上报减免的土地使用税210.78万元,批复下达在2004年;2.抛开该因素2004年的实际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原因为马钢二公司2002年前后一系列的大型工程的上马,如“平改转”、“热轧”、“冷轧”等工程,需建造大型现代化工业厂房,江东工业企业大部分均无偿占用马钢二公司的土地及房屋,因此,在马钢公司的压力下,不得不拆迁现有厂房及办公楼,让位于马钢公司,其原来的固定资产只能进入“清理”阶段。  3 江东企业在2004年已全体改制,大部分企业的房产、土地已不复存在,故本年度减免的房产、土地较去年有所下降。  (3)再就业优惠户较去年增加79.86万元,因2004年落实个体工商户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减免较上年有所增长,我分局在2004年全面推行个体纳税大户企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其核定、发票、报税、做帐等关键环节,力争使其核定额与实际情况的差额为最小化。分局的再就业优惠户正是在这种征管的氛围下,阳光经营,从而带来了阳光优惠。  二、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搞好税收筹划为了将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使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受益,我们针对辖区内各纳税人的经营现状,对国家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抓“细”、“深”、“透”,从向纳税人宣传入手,细划职责,岗位追究:(一)在大厅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向广大纳税人宣传国家的优惠政策,在纳税服务厅张帖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对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面对面地宣传,同时将享受优惠情况对外进行公开,接受其他纳税人的监督;(二)税管员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熟知凡是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户,都做到了上门或电话宣传,重点抓住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困难企业优惠政策进行宣传, 基本做到了无一因宣传不到位而未享受到税收优惠的纳税户;(三)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减免”的工作方针,认真对提出减免税申请的纳税人进行实地核实,尤其是对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业户和水路运输业户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人证相符,证证相符。在免税程序上,做到先申请后办理,责任人初审,分局征管科复核再上报分局审批。  (四)将减免程序及减免需提供的资料罗列起来,人手一份,既方便了纳税人,有效杜绝了纳税人的无谓往返,从而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质量,树立了我们的形象;同时,统一了口径,使上报的减免税资料更加规范、更加完整;(五)分局征管科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股所,要求各税管员税收优惠的落实工作纳入分局的岗位考核。正因为有了以上的制度和措施,我分局在税收优惠工作上才有了今天的成效。  三、优惠政策执行的效果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和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直接减免相关税收,对于促进就业和鼓励投资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效果是明显的,我们的执行的效果是:(一)从我辖区的情况来看,税收优惠政策直接的受益对象是广大下岗再就业职工,最明显的收益就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在个体工商户方面,全年 户免税户基本集中于饭食业和交通运输业,一户免税至少带动5人以上就业。  (二)由于优惠政策的执行使福利和再就业优惠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了发展的步伐,给地方安置了更多的富余劳动力,间接增加了职工收入;给困难企业增添了流动资金,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压力,使企业得以度过难关;使一部分弱食群体减少了创业的困难,感受到了党的温暖,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在新形势下,优惠政策的执行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产业、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如麦思科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对其高新技术转让收入的减免,促进了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了科技时代的前进,更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个人独资企业无法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原本就没就过业的人员因为没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而无法享受相同的税收优惠从而对政府不满。  (二)符合有关政策的企业和个人想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千方白计地弄虚作假,通过了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验收合格,特别是对于《下岗再就业企业的认定证明》,使我们执行政策陷入被动局面。  (三)税收优惠范围仅限于科研、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技术转让,技术改造或新产品的生产上,主要从减轻其负担,增加其收入来鼓励其发展。这当然十分重要,但大部分企业,单位依*自有资金投入科研、技改,资金数量很有限,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在引导,鼓励企业外部即全社会资金投入技术创新方面缺乏有力的引导措施。  (四)有些优惠的方式过于复杂,实际工作中操作难度大。如个体下岗再就业的减免方法以7人为限,超过者以比照企业户减免方法,反之则视同个体减免。7人的界限对于税务部门来讲操作较难。如何界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确为7人以下或以上?若为7人以上,是否企业户的所有减免优惠个体工商户能全部享受?这些至今市局尚未给予答复。  (五)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减免应“收、支”二条线。对新办劳动就业企业,福利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混淆了税收收入与财政支出的职能,不利于企业之间开展平等竞争,同样增加管理难度。  (六)对新办企业过多的减免税优惠,是企业逃避纳税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诱惑下,大量的新办企业利用各种手段,不断改头换面,以达到长期不纳税的目的。  四、税收优惠政策在今后三至五年的适用性(一) 上述优惠政策总的来讲对促进经济发展扶持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暴露了一些明显的缺陷,从今后三、五年的发展来看,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应漏洞太多,因此,它只是现阶段的必要产物,只能维持到2008年,若要继续,必须要对其修正、完善。  (二)照顾性的优惠,如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只要是内容真实、手续齐全、调查合法,它就有它的生命力,对公平税负、开展平等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对典型企业的重点分析(一)市采石矶食品有限公司是原国有企业采石茶干厂于2003年7月改制后成立的,由康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整体收购,对原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身份置换,进行优化组合,原有职工转换身份后由改制后企业进行安置。改制的后半年实现销售收入262万元,安置就业人员102人,安置就业人员工资总额72万元,当年减免企业所得税10.76万元,占到安置人员工资总额的15%.以2004年全年的经营状况与改制前的2002年相比,生产品种、销售机制均有所变动,销售人员的工资和提成奖金均于销售数量挂钩。经营规模加大、企业净资产大幅增长,预测其盈利能力大大增强。  (二)市宝山冶金原料厂市民政局下属一家民政福利企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50万,主要从事加工冶金原料、耐火材料、金属结构件等,年平均职工25人,其中生产人员20人,安置残疾职工10人,占全部生产人员的50%.该企业2003年积极抓住有利的市场环境,经济效益显著。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1059350.84元,产品销售成本9785553.92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1779.99元,销售利润1232016.93元。发生管理费用295188.42元,国家补贴收入669613.26元,利润1606598.88元。2004年,利润增加一倍,应减免所得税近100万元以上,其主要原因是:1.定单数量多,通过努力,客户的采购权由宝山厂来采购,2.人员费用尽可能压缩,减少开支,3.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加搅拌机五台,4.企业将以前年度的减免税金额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及购买原材料,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三)马鞍山市第二建筑安装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司是市建二公司下属的集体企业,主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职工人数110人,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该公司从一九九七年以来一直处于停止状态,该单位仅有7人维持正常的事务,103人下岗,该企业200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557.2万元,2003年度收入大幅度下降,实现收入197.72万元,利润-0.83万元,因企业入不敷出,该单位现已列入改制企业。2003年减免土地使用税11.24万元,2004年减免土地使用税14.76万元。  六、建议1. 税收优惠应法制化、审批程序应规范化、审批权限要集中化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在税收基本法中列举,界限清晰,高度透明。对于授权地方实施办法的减免优惠审批权限要相对集中。  2.坚持按实际制定优惠政策,体现区域差异。  停止对新办企业减免税期等鼓励企业发展的优惠措施,取而代之的可采取加速折旧、允许全额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等优惠措施,缩短坏帐损失确认年限,允许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税前全额扣除等。  3.要变以所得税为主,所得税与流转税优惠并重。  建议可采用流转税和所得税相结合的优惠方式,对需要鼓励的行业进行税收优惠,以刺激这类企业的发展和促进资金流向这类企业。因而扩大流转税优惠范围,采取流转税和所得税相结合的形式,更好的发挥税收优惠应有的作用。  4.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严格审核把关。  5.加强减免税管理,明确跟踪减免税用途,一但发现不符和要求的一率取消减免税。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总局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倾向日趋成熟,各类优惠政策必将更加规范,在新税务行政许可办法实施的大环境下,各种不符合规范的优惠政策必将得到简并,达到最终简化税制的目的,体现税收公平。                    (执笔人:仲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