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的稽查案例来源:作者:日期:2014-06-11字号[ 大 中 小 ] 一、基本案情 2011年1月26日我局接到××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交办函,要求我局就国家税务总局转办的举报材料中所举报的某商贸公司涉嫌偷逃税款事项限期进行查处。针对举报材料所反映的内容,我局随即按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了检查计划,由于举报事项发生在2009年,我局确定的检查期限为2008-2010年。经检查、审理后确定该公司共少缴税款1094万元,并对少缴纳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4万元,处以罚款105万元。 二、涉案企业基本情况 该公司于199×年4月28日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属地税纯管户。主要从事商场柜台出租业务。该公司涉及的主要地方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办案经过 (一)检查预案 收到交办函后,××市地税局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在当天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稽查局组织精兵强将,认真查处”。为了保证案件的如期查处,我局在收到举报材料的当天成立了专案检查领导小组并向省局稽查局上报了具体检查方案。本专案成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稽查局局长任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与省局稽查局及被查企业管理层的协调工作。 由于该公司属××市下属区级地税务局管辖,本案的检查我局确定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由××市地税局稽查局出具相关检查文书,××市局稽查局检查人员带队,抽调人员组成专案检查小组。 (二)检查具体方法 本案的查处经历了查前分析、突击调账、内查外调成功突破三个阶段: 1.查前分析 专案组针对该公司被举报的偷税事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税收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研究,认为如存在其他偷税问题,主要会在隐匿收入、虚增成本方面做文章。因此,决定以举报事项及收入、成本为切入点,以账务检查和外围调查相互结合,对举报事项的落实及收入、成本各环节进行重点核查。在查账方法上由于该案属于举报案件,为防止打草惊蛇,给案件的查处带来不利,专案组决定实施突击调账检查。 2.突击调账 针对该公司采用财务软件核算的特点,在进户检查当天我局抽调了信息中心的人员参与了电子数据的搜索和采集,在检查的当天中午我们就拷取了该公司2005-2010年6年的财务核算数据包,同时对财务人员所使用的4台计算机中所有的office文件进行了搜索、拷贝,以上电子证据我局已按相关取证规定进行了证据固定。 3.内查外调,成功突破 (1)举报事项的检查 举报材料主要就该公司及股东转让其股权投资,收入未入账,偷逃了各项税款进行了举报。针对该公司的被举报涉税事项我们进行了重点关注,检查中我们了解到举报材料列举的事实由于存在历时10年的司法纠纷,且存在跨省取证的问题,检查中我们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外调,并采信了该公司提供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所查明的法律事实,同时对该股权转让收入的资金流向进行了重点核实。 该案在查处过程中我局前后共收到三份举报材料,分别对以下三个涉税事项进行了举报: ①针对该公司法人个人转让其他公司股权,偷逃个人所得税事项 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三条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之规定,举报材料所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其所持有的××省××市其他公司股权所得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应由××省××地方税务局管辖,我局对此事项无管辖权,并将此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做出了及时汇报。 ②针对该公司转让××省其他公司股权,偷逃企业所得税事项 检查中我们注意到该股权存在司法纠纷,一审该公司已败诉,如果二审继续败诉,该公司就不是该股权的持有人,本次检查我们仅对其中相对争议较小的部分股权转让收益确认为查补,涉及税款984万,对剩余存在争议较大的股权转让收益等待××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后,再作出处理决定,涉及收益4120万元,此事项我们已书面提请其主管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 ③针对该公司股东应对股权转让收入未入账金额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事项 根据检查组调查核实,检查组认为该公司提供的个人账户资金往来流水证明真实、有效,其提出的理由也比较合理,未入账资金由其控制企业占用,个人股东实际未占用该项资金,所以我们认为该事项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其他纳税事项的检查 本次检查我们确定的检查年度为2008年-2010年,检查中我们将账面核算情况与突击调账取得的资料进行重点比对检查,并取的了实质性进展。 ①对该公司发票开具与账面确认收入情况进行比对,涉及发票存根137本; ②根据突击调账中取得的租金收入电子数据台帐与账面确认收入情况及该公司提供的摊位出租合同进行比对,涉及合同1264份; ③对该公司广告费、管理费、水电费收入等收据开具情况和账面确认收入情况进行比对, 2008-2010年共涉及收据存根74本。 经核查,2008年-2010年期间,该公司利用自制收据收取管理费、广告费等收入少列应税收入158万元。 四、处理处罚结果 此案经××市地方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税务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9、二、四、五、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文*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9、二、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三、五、九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9、二、三、四条、《××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各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通知》(×地税发〔2007〕15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省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9、二、三、六、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追缴该公司少缴地方各税总计1094万元,并同时对少缴纳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4万元,处少缴纳税款一倍罚款104万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 五、建议及启示 (一)查处本案的认识及体会 1.领导的支持是该案件能够顺利查处的保障 该案件总局领导、省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我局对该案件从快、从速、高标准、高质量的进行查处,省市局领导多次过问检查进度、询问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使我们顺利完成了本案的查处。 2.案件查处信息的及时向上级反映,为我们指明了工作的方向 (1)2011年3月24日我局就该公司检查情况向省局稽查局做出阶段性汇报。汇报就检查开展情况、举报事项的落实情况、检查组对举报事项的初步检查意见、检查中存在的取证困难等问题及在省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处理工作存在困难做出了说明,要求展期查处,并得到省局同意展期的答复。 (2)在此案件的查处过程中,省市两级稽查局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就检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解决。尤其是接到总局领导的再次批示后,省局稽查局局长一行于 2011年6月15日来到××市局针对第三份举报信中所举报的事项进行了重点询问,并就该案处理情况听取了专题汇报,要求进一步对举报信所列事项进行重点核实,加快工作进度,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 (3)2011年8月23日,省市两级稽查局相关人员赶赴北京就该案的查处情况向总局稽查局领导做了专项汇报,并取得了总局领导对查处中法律适用的认可。 (二)工作建议 1.要经常深入企业实地调查 税收管理员不仅应从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中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还应到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进行实地调查,这样才能更全面的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2.要重点关注企业资本交易项目的调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上市公司资本交易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为主要形式的资本交易项目越来越多,资本交易一般涉及税款金额巨大,但交易隐蔽性强,所以对该类事项应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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