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关系:在会计基本假设中,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大于法律主体。
一、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
在会计基本假设中,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大于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
二、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不同之处
1、概念不同
会计主体即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或组织,可以是某个公司、某个社会团体,既可以是一个独立法人,也可以是一个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
法律主体即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能力的自然人、公民或经济实体。
2、涉及领域不同
会计主体涉及的会计核算和会计行为的领域,法律主体涉及的司法的领域。
3、包容性不同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在会计管理上可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不具备法律主体的资格,有比如企业内部销售部门、某生产车间都可以成为一个会计核算单位。
法律主体通常是会计主体,一个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都应当按照法律进行会计核算,这里不包括不需建账核算的自然人。
4、应当说实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是法律主体;应当依法实行会计核算的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
三、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分方法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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