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会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两大类。
一.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都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没有设置门槛。
二.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简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随后,财政部又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可以简化配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
新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1.选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比《企业会计制度》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
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
(1)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
(2)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
3.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
(5)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
(6)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7)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
(8)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
4.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