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职称答疑:可以税前扣除合理部分的工资计税基础的理解

  【原题】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12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56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56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4000万元。则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5600
  B.4000
  C.1600
  D.0
  正确答案:A
  知识点:负债的计税基础
  答案解析:
  应付职工薪酬2012年12月31日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600-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0=5600(万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5600万元为会计计账数,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600- 未来税前可以抵扣金额0 =5600万元,那么会计数5600-计算税基础5600=0,即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需要纳税调整;
  而,“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56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4000万元”,此处存在超过部分5600-4000=1600,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4000万元,不能理解为就是计税基础呢?
  请问老师,这里,我是不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