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职称答疑:资产计税基础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不懂为什么广告费明明是费用,现在可以作为资产?老师还提到,作为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都是0,但是计税基础是不是不一样?
  还有捐赠支出如果视为资产,账面价值为0.那计税基础不是应该=账面价值-未来可以抵扣的金额=0-500=-500?
  【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1.不懂,为什么广告费明明是费用,现在可以作为资产?老师还提到,作为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都是0,但是计税基础是不是不一样?
  回答:因为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来判断和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这里不是将广告费作为资产,而是从广告费是否支付方面考虑,可能对资产或者负债的影响,来判断是否存在递延所得税。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司2012年发生了1 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税前抵扣。A公司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解析:广告费支出一般来说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和负债,所以我们单从定义来考虑,广告费超出部分250万元(1 000-5 000×15%)是可以结转以后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定义是以后可以在税前列支的金额,所以超出这部分乘以税率得到的金额62.5万元(250×25%)就是计入递延所得税的部分。
  而如果从广告费是否支付来考虑,如果已经支付,那么从资产角度考虑,账面价值为0,计税基础为以后可以税前列支的部分=1 000-5 000×15%=250,那么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0万元。
  如果没有支付,那么作为负债其他应付款来核算,负债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计税基础=账面价值-以后可以税前列支的金额=1 000-250=750(万元),那么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性差异250万元。
  2.还有捐赠支出如果视为资产,账面价值为0.那计税基础不是应该=账面价值-未来可以抵扣的金额=0-5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