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
委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该厂会计分录为: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xxx
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
(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
借:销售费用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
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x
B公司会计分录为: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xxx
贷:代销商品款xxx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xxx
贷:应付账款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x
贷:应付账款xxx
借:代销商品款xxx
贷:受托代销商品xxx
(3)支付货款并结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xxx
银行存款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