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一事一议”工作,需要做到:
  一是纪律和程序相结合。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议事程序,实行报帐制度,把良好的工作作风贯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始终。
  二是议事和奖补相结合。做到“一事来一议,旧事不重议,私事不能议”,只议不做不予奖补,只做不议需规范程序。
  三是保底和上限相结合。针对行政村大小不等,在工程规模基本一致的情况下,优先按筹资筹劳资金的三分之二进行奖补,同时规定资金上限,力求*5程度公平公正。
  四是重点和一般相结合。优先支持相对贫困村和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等最能体现公平性的项目,不需急办或可缓办的项目暂时排后,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五是连村和分村相结合。2013年,为怀仁县10个项目村及周边多村群众解决了村民安全饮水到户工程,变“单村独奏”为“多村合唱”,群众满意度较高。
  六是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建立了“一事一议”项目库,从中筛选出项目优先安排。把美丽乡村建设也列入项目库,较好的解决了当前和长远的矛盾问题。
  七是鼓励和惩戒相结合。项目实行“事前议事,事中督导,事后验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项目搞的出色,群众反映较好的村,予以资金倾斜和评先评优鼓励。
  八是感情和真心相结合。带着感情工作,揣着真心帮扶,倾听群众呼声,增加干群感情,真心实意为民解忧,给农村农民实实在在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2010年以来,朔州市财政共下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7763万元,筹资筹劳1559.9万元,社会捐赠赞助634.25万元,在850多个行政村开展了筹资筹劳项目,受益人数达37.25万人。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自信是向成功迈出的*9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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