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财政提出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三点建议: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服务水平。通过开展服务承诺、治理商业贿赂等活动,完善内部制度。通过采取政策调控、舆论宣传和表彰先进等措施,增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使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真正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服务人民的良好合作伙伴。
  二是制定出台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应结合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由其主管部门积极与上级和各民间组织加强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吸取经验,制定完善评估标准。要建立社会工作机构准入机制,对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社会工作机构,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的招投标,向评估等级高的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确保购买服务质量。
  三是规范明确政府购买行为职责。应明确政府在购买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具体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由各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对政府购买工作的跟踪监管由财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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