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成立了清理化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清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清理化债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和谐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政策宣传口径,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清理化债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并取得他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遏制新增债务。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将制止乡村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作为加强乡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出制止发生新债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乡村债务边化解,边增加。四是加强范围管理,严格化解方式。严格核实2005年12月31日前发生,截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偿还的债务,明确税费债务责任人。通过先个人申报,后账务、票据、走访三核对的方式,认真细致核实登记每一笔税费垫交债务,做到垫交不遗漏,债务不虚报,金额零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