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取缔了除中央和省定项目以外的一切违规收费,对违规收取的资金进行规范和退还;取缔了行业协会、部门及铁路运输等单位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二是在煤炭运销体制改革方面,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借统一经销向煤炭企业收取差价、服务费等。三是通过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免征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和采矿登记收费,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一系列措施,为煤炭企业减负,促煤炭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