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上级转贷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在债券资金使用安排上,重点考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轻重缓急、未来年度还款来源等因素,确保政府债券资金向有项目规划、现实需求和有还款来源的公益性项目倾斜。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审批、绩效考评和追踪问效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统计工作。通过实行债务报表月报、季报和年报,完善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报告制度。对全市债务进行了梳理统计,完善了债务统计的基础工作,提升了政府性债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三是圆满完成2013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债务问题,我市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省审计厅。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明确了偿债责任,防范了债务风险,促进了全市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