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三清一明”。
 
  针对土地增值税税制复杂、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经营方式多样和地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影响清算进度等实际问题,丹东市局积极探索可行的清算审核模式,做到“三清一明”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截至6月10日,已完成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1个,清算补缴税款7,520万元。
 
  一是责任分清。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丹东市局及各县区局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清算对象、阶段计划、审核要求和相关责任。将清算工作责任对内落实到分局长、相关科室和税收管理员,对外落实到相关企业,逐户落实,凡事因为清算人员工作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是政策讲清。聘请实践型专家,进行房地产开发常用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全系统120多人参加,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水平。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载相关文件,宣传清算政策,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对清算工作的认识,配合开展工作。
 
  三是典型说清。各单位结合本地区特点,探索适合自身的清算审核方法,逐渐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清算审核新模式,宽甸县局、振兴区局抽调全局业务骨干成立若干清算审核小组,打破地域管辖限制,负责辖区内清算项目的案头及实地审核。凤城市局采取“中介参与、政府买单”,提高清算效率和清算质量,市局将这些典型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在全地区共享,推动全市清算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过程透明。清算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透明。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及时解决阻碍清算进度的政策难点,对清算审核结果进行合议,通过后作出清算结论。建立联席制度,税、企、中介三方在清算审核过程中针对同一政策的不同理解共同研究,及时请示,让企业放心、明白。
 
  小编精彩语录: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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