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地方税务局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以及纳税人需求,10月24日,营口市直属分局举办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培训。
  一是明确目的。首先,是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要求,税收现代化的核心特点是标准化、规范化,对纳税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成为推进纳税服务现代化、税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纳税服务规范》是抓好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是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形象的重要手段;其次,是税收实际工作的需要,是税务部门践行群众路线、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常态化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的重要路径,是促进基本税务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是改进作风、树立新形象的有力抓手;再者,是广大纳税人客观需求。近几年,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需求问卷集中反映的问题是,希望服务能更好一点,政策更透明一点,手续再简单一点,效率再快一点;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建立高效的办税效率,简化的办税程序,及时的办税辅导,准确的咨询解答等纳税服务机制,其目标是,流程更优,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佳。
  二是突出重点。培训《规范》突出了一个理念,即,管理向治理转变,刚性向柔性转变,管控向服务转变。概略介绍了《规范》177条基本规范和103条升级规范,9章72项业务内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以及适用于国税系统的服务事项171个,适用于地税系统的服务事项150个,国地税都适用的服务事项109个等内容。对当前13个具备国地税联合协作条件的前台服务事项提出了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明确要求,如: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联合进行税收宣传等。
  三是务求实效。根据园区企业特点和纳税人需求,对旨在提升服务效率,有效减轻办税负担,寓服务于征管业务中等纳税人最为需求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如,《规范》中,为杜绝和避免税收优惠的落实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税收优惠的33个服务事项(272个优惠项目)提出的要求;延期申报审批、缩减办理时限、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设立税务登记时自动赋码、变更登记等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结时限的要求。同城通办、网上自动赋码、移动终端办税、国地税联合办税等《纳税服务规范》术语解释等。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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