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现代传媒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优势,扩大宣传辐射面,第23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在广播电台设立《税收知识伴我行》专栏,采取一问一答和热线问答等形式播出热点税收政策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现代传媒作用,通过短信平台共发送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信息3万余条,实现了税收信息快速传递;依托纳税人培训学校举办第三期辅导班,分行业、分税种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中辅导,解答了企业代表提出的难点问题,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做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按照要求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尤其是对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时收集汇总并上报省局批准减免,使企业充分享受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一窗式办税”。将办税窗口统一设置为“综合服务”窗口,推进“一窗式”办税;将部分审批环节前移到办税服务厅,简化办税流程,简并各类报表,取消税收政策类审批项目3项、税收征管类审批项目3项,备案类项目43项,避免了让企业多头跑、多门找等问题,减轻了企业办税负担。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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