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丹东市地方税务局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推进“一窗式”办税服务工作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会议。按照总局提出的纳税服务工作要“流程更优、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佳”的工作要求,市局决定在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的同时,全面推进“一窗式”办税服务工作,明年起全市实行统一的“一窗式”办税服务。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凝心聚力,形成共识,全面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力推进“一窗式”办税服务。一是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重新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推进“一窗式”办税服务的高效化。二是改变重程序轻效率的办税工作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合理设置岗位职责。三是要强化管理,对违背《规范》要求和“一窗式”办税流程的实行责任追究。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挥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加快“一窗式”办税服务进程。市、县(区)两级地税机关要在全体职能处(科)室积极参与基础上,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一窗式”办税服务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各部门协同服务的工作制度,使不直接面向纳税人提供服务的部门积极主动地提供协助服务,同时,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从纳税服务工作的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以保证“一窗式”办税服务的有效执行,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指出规范制度,加强考核,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保证。为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一窗式”办税服务标准,市局将根据总局下发的《纳税服务规范》,对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受理部门、办理方式、办理时限进行统一规范。各单位也要对照《纳税服务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优化“一窗式”办税流程。2015年市局将建立和完善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为内容的“一窗式”办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行“一窗式”办税服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在绩效考核中努力实现考核指标精细化、考核手段多样化、考核分值激励化,促进“一窗式”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级地税机关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努力推进“一窗式”办税服务,要积极借助金税三期网络平台,整合已有的服务应用系统,搭建信息共享、即时互动、功能多样、便捷高效的综合性纳税服务网络平台。要建立电子化档案管理。实现“一次录入,信息共享”,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同时为下一步实现“同城通办”打下基础。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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