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不断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宽甸县地税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小微困难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根据《小微型企业困难减半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网上审批操作规程》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为顺利开展小微型困难企业税收优惠打好基础。
  二是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县局及时将小微型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通知各个分局,要求各个分局及时将政策传达给相关纳税人。
  三是严格把关,对申请减免税的企业,由税收管理员实地入户调查,确保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符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企业困难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6号)中规定的条件。
  四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税企沟通平台,依托宽甸地税局纳税服务微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创建税收管理岗位服务模块与纳税人沟通渠道,实现信息查询、网络交流、政策短信之间的流转与互通。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五是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小微型企业困难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内容,减免条件,以及我局的具体做法。
  目前,宽甸县共有11户提出申请的企业符合减半征收条件,正在按流程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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