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六措并举打造节约型机关力捧国家级荣誉。
  2014年10月11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发带领省局机关服务中心一行人,将“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牌匾和证书送到丹东市局。自2012年起,丹东市局以“节能低碳,和谐发展”为目标,积极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4年3月,经过省局、省政府和国家相关部委评审,丹东市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联合授予全国*9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地税系统唯有省局机关和丹东市局获此殊荣。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节能意识“先行”。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多次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研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庆武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志明任副组长,多方协调沟通,制定具体措施;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做到“三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大投入,节能改造“并进”。2012年,丹东市局投入420多万元,对市局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和室内照明进行改造。经公开招投标,于2012年9月中旬开始施工,外墙采用干挂理石、岩棉保温等先进材料和工艺,符合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外窗采用保暖隔音的断桥铝,确保节能效果。同时,在会议室、办公室安装窗帘,进行必要的遮阳。通过拆除老办公楼玻璃幕、对采光不足的扩大窗户面积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改造楼内照明设施,安装LED节能灯,采用分区控制、声光感应控制等智能措施,高效照明光源利用率达100%。
  三、规范车改,节能措施“护航”。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单车核算,降低用油、维修等费用。从2013年7月份开始,丹东市局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对公务用车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执法用车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鼓励乘坐公共交通,机关公务用车现有16台,减少15台,减少48%。
  四、分类管理,节能科技“助推”。加强市局机关能源消耗的分类管理、分项计量和挖潜降耗。对办公能耗分项、分类、分处室进行科学的使用分析评估,将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作为减少税收成本的有效途径。同时,丹东市局被省住建厅列为“辽宁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示范项目”,与省住建厅签订了合同,由省财政节能专项资金,免费安装能源消耗检测系统,并对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数据中心机房用电等进行分项计量。采用节能环保的型煤锅炉,自主供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到达预期热效。配备必要的计量和调控装置。室内采用空调制冷,单机调控,保证夏天不低于26度,冬天不高于20度。
  五、关注细节,节能不留“死角”。从细节抓起,有效压缩行政开支。在节电方面,科学调控用电时间和范围,采取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张贴节约用电提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张贴节约用水提醒标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对办公用纸,办公用备品的使用和消耗方面加强节约,尽量做到办公无纸化,纸张双面打印等节能措施。
  六、宣传引导,节能低碳“我能”。丹东市局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契机,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注重加强节能岗位培训,参加市级以上节能岗位培训6次;面向干部职工节能和讲座4次。有效地引导地税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工作之中,形成了“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把节约落实到每一天,落实到每一项工作,落实到每一顿饭。食堂设有节约粮食、文明就餐提醒,尽量不用纸杯和一次性餐具等一次性用品;对于粮食等食堂用品,按需采购,按需备餐,实行“光盘”行动。制定绿色消费行为规范,自觉做到节能低碳,绿色出行。确保节能工作目标完成,构建低碳税务机关。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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