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将汽车租给单位,纳税方面有何规定?
答: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