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职工在参加本市某项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奖项为价值2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请问我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贵公司取得的上述获奖小轿车属于贵公司取得的营业外收益,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相关规定,贵公司和相关单位签订的汽车转移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奖取得并自用的小轿车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