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锦州市地税局坚持把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贯穿始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教育与实践并重,全系统上下围绕纳税人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说立行、既知既改,不断让纳税人看到变化,让基层地税干部看到变化。
  一、针对“四风”方面,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
  针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市、县(区)局两级班子首先做表率。一是班子成员办公室按规定标准超面积的,在不造成新的浪费前提下,进行了腾退整改;二是个别领导干部车辆超标的,该退还的退还,该调换的调换。下发规定禁止公车私用,所有车辆实行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封车制度;三是严禁公款吃请,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加强食堂管理,引导广大干部注意勤俭节约,避免铺张浪费;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政策规范公款开支和津补贴发放。
  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是修改完善了市局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制度,规定市局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至两个县区局,每年到联系点蹲点不少于2次,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二是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减少文山会海。全市性地方税收工作会议每年1次,其他专业性会议能合并的就合并,条件允许的一律召开视频会议,规范、精减会议次数,参会人员;三是对基层普遍反映的报表多、上报数据多的问题,规定对基层局的报表进行清理简并,能取消的取消。凡是市局能自己查询的业务信息,不再要求基层局报送。市局向基层局采集的信息一次采集、多元使用,资料一方收集、全局共用。
  二、针对纳税服务方面,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
  在纳税服务上,本着实现市局做实,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防范执法风险的原则,重组征管流程,整合服务资源,下放权力,前移职能,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全部办税服务事项逐步集中在大厅受理办结,实现 “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一厅对外”。
  一是实行“审批前移”。将涉税基础性业务由“后台”向“前台”转移,调整职责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解放部分管理人员,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目前绝大部分基层单位,已经将全部涉税事项前移到纳税服务厅,将纳税人发票验旧、购新,全部放在“前台”。
  二是实行“先批后审”。对停、复业等涉税事项改变过去先调查核实,后审批的流程,实行“先批后审”,实现当场办结,极大地缩短了纳税人办理此类业务的时间。
  三是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回复”模式。充分整合现有资源,*5限度地简并优化办税流程。对大部分涉税业务实行当场办结,对减免税审批等个别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实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期办结的工作方式,由窗口统一回复。
  四是构建纳税服务中心,幅射周边。加强区域整合,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打造纳税服务中心,并向交通便利的周边辐射,受理辖区内各分局(所)涉税事宜。黑山局、开发区分局、高新分局、龙栖湾分局、凌河区局实现了办税服务全域覆盖。
  五是拓展纳税服务中心功能,加强软、硬件建设。升级硬件配置,加大办税服务中心硬件投入力度,对办税服务厅的软硬环境进行完善。建立纳税人自助服务,在办税服务厅内开设网站申报平台。开通纳税服务触摸平台,及时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六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本着简捷方便的原则,编制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业务流程》、《“一站式”服务资料传递管理办法》、《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公开服务承诺,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加强对前台和后续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和范围,明确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针对基层和纳税人意见建议,分解责任、整改落实
  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归类梳理成67条,全部进行责任分解,要求市局分管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对确实存在的具体问题,分类分项制定整改措施,立即解决;对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建议的工作方法;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方案下发后,各责任单位均行动起来,对照意见建议查找问题,纠正不足,改进工作。目前大部分单位已经整改完毕。法规处针对基层反映的政策解答问题,出台了《锦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政策解读制度》,纳税服务处针对纳税人税收培训少等问题制定了《税企联系日制度》。时间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税企联系日具体规定了税收政策进行发布、宣讲、解读和培训等事项。
  四、针对工作作风、办公环境等方面问题,开展“四整治、两推进”活动
  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工作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百日整治行动”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半年行动”工作部署,从5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地税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四个整治”、“两个推进”专项行动。“四个整治”:整治工作作风、整治办税环境、整治文山会海、整治重复检查。“两个推进”:推进征管改革创新、推进税收征管质量。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地税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地税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税软、硬件环境进一步改善,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提高。
  文章来源:锦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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