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内涵丰富,涉及工作面广,对于地税部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通过各项具体活动,提升总体文明意识,这就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过程,从创建规划到组织落实、从创建活动到获得成效--都贯穿显现着单位领导班子对这项工作的认知重视和祥实的统筹安排。
  锦州市地税局太和区局,坚持内强素质,运用载体,充分发挥了服务经济的职能作用,2011年12月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2010—2011年度文明单位”,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太和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党总支”、“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其主要工作是:
  一、加强领导,不断深化争创意识。
  几年来,区局领导班子始终将争创文明单位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实行“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创建活动,有效的带动了全局群体性创建活动。为了保持全局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领导班子对创建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协调更加有力,进一步加大了对文明单位创建的领导力度:一是采取超常规措施和办法,对创建的具体工作做出了*5的倾斜,认真解决创建工作中的人力、物力投入等问题,保证了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二是落实责任,将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基层单位,落实到人,使每名干部身上都有责任,肩上都有担子,并把这项工作列为单位目标考核及公务员考核中的硬性指标,奖罚分明,极大地促进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突出教育,使队伍素质与文明单位创建进程相适应。
  一是突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五的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向大家通报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并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展开讨论,使全局干部的思想政治学习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区局始终注重加强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每次活动后都组织座谈、写出心得。
  三、选好载体,有效开展多项创建活动。
  区局十分注重各项创建具体活动的开展,在税收执法、税收征管、税收服务以及群众文化活动中,都适时选好载体,及时开展有益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整体素质,创造向上、和谐的地方税收工作环境。
  1、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办税公开。 近两年来,区局不断制定、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对原有的70余项500余条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继续推行“公示制”,实施政务、党务、局务公开。在办税公开方面,通过与广大纳税人的亲密接触,采取了不同的公开形式,分局设立公示板、揭示板,增强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区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在党务、局务公开方面,落实党组织生活规范化。
  2、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区局为了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着重抓了作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确定了道德建设主题,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强化法制意识和时代意识,开展了四项意识教育:突出思想意识教育,要求干部职工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大潮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突出道德意识教育,要求干部职工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婚姻家庭道德这三方面培养个人良好品格,体现整个团队的精神;突出法制意识教育,要求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懂法,依法治税,维护自身权益,达到六项目标,即税收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税收政策贯彻到位,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突出时代意识教育,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树立紧迫感,尽快提高自身素质。
  四、立足本职,切实发挥税收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区局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管理,加强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积极培植税源,始终注重发挥地税机关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2013年区局组织各项税费收入同比增长11.8%,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锦州市地税局太和区局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才会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此将持续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文章来源:锦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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