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地税局,用好税收优惠,情洒残疾群体。
  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残疾人的一项特殊照顾政策。为把照顾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到实处、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怀,宽甸地税局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执法中体现服务,从以下几个方面情洒残疾群体。
  一、对安置残疾人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安置残疾人上岗,做力所能及的工作,是税收支持残疾人就业的一项基本要求。宽甸县局从抽查上岗考勤簿着手,规范残疾人上岗工作,保证残疾人能将充分就业。
  二、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县内企业已通过银行储蓄账户给付残疾人工资,宽甸县局对残疾人上岗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予以纠正,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残疾人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宽甸县局内设科室联动,对企业给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直接纳入县局社保科检查,向检查合格的企业出具《社会保险费入库明细及年审结论表》;对缴纳不足的企业,要求按规定进行补缴后给予办理减免手续。
  四、对欠缴社保费的企业进行补缴。通过地税局社保科的检查工作,全县14家民政福利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共计33.75万元,课征滞纳金0.19万元。
  目前,宽甸地税局已为全县14户安置残疾人就业、不欠工资和社保费的企业办理了减免2013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保障了民政福利企业及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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