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抵押权的效力 1.抵押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 ...
2015-10-14 16: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 ...
2015-10-14 14: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违约责任的免除 1.法定事由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
2015-10-14 14: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内容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当事人的权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赠与合同 1.特征:单务、无偿、诺成合同。 2.附义务: 赠与可以附义务。即使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试用买卖 1.视为购买的情形: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2)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买受人的权责 判断题 (2008年)2007年5月1日,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1.所有权: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效力 1.概念:诺成、有偿合同 2.成立及效力(新增) 事实合同 ①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入门基础: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主要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等。 (一)继 ...
2015-10-14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债务相互抵销 1.法定抵销情形: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 2.生效:当 ...
2015-10-13 13: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合同解除 1.解除的情形 约定解除 协商解除( 事后约定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 事前约定 ) ...
2015-10-13 13: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提存 单选题 (2011年)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转让 1.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形: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委托合同、雇用合同、演出合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定金 1.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留置权的实现 1.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留置与留置权 1.定义: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权利质押 【注意】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动产质押 1.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2.生效:质押合同从成立时生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6额抵押 1.定义: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抵押权的实现 1.实现方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抵押物登记 1.要求: 登记生效主义( 不动产 )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使用地承包经营权; (3)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抵押财产 可以抵押 (不动产和动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1】 土地上新增 ...
2015-10-13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抵押含义 1.定义: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
2015-10-12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保证责任 1.保证责任的范围 (1)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 ...
2015-10-12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1.保证合同:要式合同 (1)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 ...
2015-10-12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
2015-10-12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撤销权 1.定义: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
2015-10-12 1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代位权 1.定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 ...
2015-10-12 09: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抗辩权的行使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不交货,我不给钱) 当事人互负债务(同一双务合同),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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