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提质。每年安排5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民办幼儿园升等晋级奖励、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等。对获评省一级、二级、三级的民办幼儿园,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5万、10万、3万元的奖励。目前,优质幼儿园占比达53.6%,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幼儿人数占比达75.1%。二是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扩面。按照省二级以上标准建设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在用地指标安排、用地性质、土地供给方式、土地规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政策。同时,对创办规模在6班以上的村集体公益性幼儿园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