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覆盖。积极构建覆盖“老、弱、病、残”等不同类别人群的社会帮扶体系,实施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补助、救灾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五保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一系列帮扶措施,2014年,区财政共安排各类帮扶资金达2.94亿元。二是高标准。在全省率先实施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人每月可领取60-2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分别提高农民住院和门诊医疗补偿率至70%和60%,率先完成住院补偿率医改目标。三是零差别。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无缝对接,及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对象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