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乡教育经费保障一体化。实行“以区为主”的教育经费负担机制,将原属各镇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财政管理权全部上划,由财政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33所公办学校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改变原有分级办学、多级拨款的操作模式,实现城乡学校经费保障“一体化”。统一城乡学校运行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教科研培训经费、图书购置、设备购置、学生运动会和校园维护等正常性运行经费按统一标准执行,实施定员定额管理。二是城乡教育基础设施一体化。统一规划教育基建项目,投入16亿元启动43个教育基建项目,涉及农村学校32所,占项目总数的74.4%;农村学校建设资金14.22亿,占投资总额的88.8%。三是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一体化。创新“名校+新校”、“名校+中心校+完小”、“名校+农村初中”、“名校+完小”、“特许学校”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模式,通过“强校+弱校”捆绑结合,推行城乡校际资源合理重组。单法人制的共同体学校统一经费预算编制和人员工资发放,对薄弱学校采取倾斜政策。目前已有22所学校被认定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