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电商企业。对新建电商应用平台,年销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给予补贴;对新加入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给予平台服务费补贴;对新获国家电商示范企业、省重点电商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发展电商园区。对新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商企业,补助首年租金;对市级以上电子商务园区,使用建筑面积超5000平方米,且入驻电商经营企业超20家的,一次性给予主办方30万元补贴;对园区内新设立电商品牌服务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三是培养电商人才。对引进和培养的电商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给予政策优惠;对参加电商培训机构培训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电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按培训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