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中了卖方假票圈套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9月11日,江苏省如东县某包装公司因接受虚假发票,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8.3万元。据调查,这家包装公司是中了卖方伪造的抵扣证明的圈套。  经查,如东县某包装公司与河北省邢台市某区物资公司业务员李健去年在互联网上达成货物交易,李健邮来发票21份。因包装公司怕发票不真,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并要求对方出具所属国税机关的证明。直至今年8月初,对方分两次邮来当地国税局稽查局和票证管理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再三强调纳税单位、发票和业务是真的,“恳请认可”。  拿到证明材料后,包装公司随即将款项付清,并申报抵扣税款17.22万元。检查人员审查时注意到证明资料齐全,印章清晰。但检查人员也感到疑惑:为什么对方一年多时间未办证明资料而现在当地国税机关连发两个证明,且言辞恳切,个中原因何在?  检查人员于是复印了发票及资料,第二天就赶赴河北省邢台市某区国税局。在那里检查人员得到确认,这21份发票不是某区国税局发售的。李健向如东县某包装公司提供的全部纳税人资料及国税机关的印章证明均属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