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诈骗案例解析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0字号[ 大 中 小 ] [基本案情]经商之道贵在诚信,可萧山人孙国(化名)和沈兴(化名)却利用一家没有注册资金的空壳公司,从2005年9月开始对13家贸易公司疯狂行骗,致使这些公司遭受了近500万元的损失。近日,涉嫌商业诈骗的孙国和沈兴已被批准逮捕。 空壳公司大玩“空手道” 2005年9月,孙国和沈兴决定合伙做生意,却苦于没有资金。这时,一家“杭州新锋贸易有限公司”的转让信息让两人绝处逢生。孙国借了一万元钱,买下了这家公司的名号,随后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那家早已没有经营行为和收益的新锋公司就此被“借尸还魂”,孙国做起了执行董事,而沈兴则当上了业务经理。 没有资金,怎么做生意?二人苦思冥想,盯上了当时异常火爆的煤生意,同时还相中了宁波一家规模不大的贸易公司,准备先干几手“空手套白狼”的生意筹集资金。孙国首先预付给对方3万元的货款,让对方发价值不到3万元的煤,然后低价抛售使资金迅速回笼……几次下来,宁波公司对新锋公司产生了信任,于是慢慢形成了先发货、后付款的合作模式。孙沈二人很快便现出了原形,煤到手后,货款一拖再拖。得手后,两人开始谋划更大的骗局,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竟向不同公司诈骗了500多万元。 障眼法骗倒精明生意人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公司先后上当?这与孙沈二人精心设置的种种障眼法有关。2006年下半年,孙国私刻了一枚银行票据章。在与宁波一家贸易公司的交易中,孙国拿着这枚伪造的银行票据章,将一张假的20万元的汇票传真给对方,利用银行到账的时间差,骗了300多吨的煤。倒手一卖,又把部分钱拿去还给一些催债催得很紧的企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制造新锋公司只是周转不灵的假象,让对方觉得他有钱了就会马上还。”办案民警说,他们这样做了以后,那些拿到了钱的公司又对其放松了警惕。 “高进低出”是合同诈骗的典型表现,为了不让公安机关察觉到他们的这一行为,二人还玩起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游戏。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故意将原本压低的单价写高,将吨位减少,掩盖低价抛售的行为。这样一来,公司的销售吨位产生了巨大出入,至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新锋公司账目上的销售量居然比实际进货量少了几千吨。 种种障眼法的确“奏效”,直到2006年底警方介入调查后,有9家受害单位仍蒙在鼓里,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还希望新锋公司有一天资金周转开后能支付货款。 商贸活动中,如何防止被骗? 2006年12月,福建一家公司在多次向新锋公司讨要货款无果的情况下,终于来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与此同时,警方又陆续收到诸暨、宁波、山东等几家公司的申诉材料。经过近半年的调查,警方共串并同类案件13起,深挖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公司票据等案件数起。此外,警方还发现,新锋公司的诈骗领域不仅限于煤,还有钢材的合同诈骗,涉案价值同样不菲。 在经济日益活跃的今天,如何防止诈骗?被骗后如何通过积极行为减少损失?本案具有相当的典型性。 [经办民警提醒]公司在进行贸易行为前,应对对方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的负债情况、诚信度等进行充分了解。签订合同后,要按照合同法规定,严格执行付款、交货、提货等环节的约定。此外,千万不要轻信高价的承诺。一旦遭遇合同诈骗,在发现较早的情况下,受害方的一些自主行为也可挽回部分损失。 本案中的一家杭州贸易公司,共售给新锋公司价值80多万元的白煤,实际上新锋公司用60多万元的价格抛售。当杭州公司发现对方还有20多万元的货款不能及时支付时,果断派业务员不断上门催讨,并及时了解煤的去向,新锋公司为顾及商业形象,见骗局无法继续,便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其他公司也应借鉴此种做法。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5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