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取证:揭开铜企长亏不倒真相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葛李日期:2014-09-29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江苏省江阴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某铜业有限公司开展分级分类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长年亏损,却不倒闭,而且股东还在不断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给公司“输血”。针对这一明显的异常情况,江阴市地税局稽查局经过详细调查和外围取证,最终锁定该企业通过收入不入账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违法行为。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的偷税行为进行了查处,查补企业所得税50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120余万元,并对其处以250万元罚款。 稽查人员在分析企业资料时了解到,这家铜业公司主要从事铜线锭、铜线材、无氧铜杆、铜盘条和合金复合铜线的加工销售,业务涉及苏、辽,由于股东不断增加注册资金,至2012年时注册资本已达1亿元。 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初步判断,长期亏损却不“关张”,该公司很可能存在账外收入的情况。在调取了企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之后,稽查人员决定首先从内部调查入手,到企业车间、仓库了解生产流程和产品收发情况,以查找证据。 稽查人员到该企业实地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仓库过磅处有一台记录产品发货情况的电脑,于是拷贝了电脑里的出库记录信息。经过比对分析发现,该企业仓库电脑出库记录中记载的被查年度产品,实际发出数量远大于公司账簿上所记载的数量。但是,电脑中的企业出库记录信息尚无法充分证明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于是稽查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但在此过程中,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极不配合询问。财务人员以不知情为由进行搪塞,法定代表人则态度恶劣,拒不承认企业存在账外销售行为,这使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了进一步搜寻证据,稽查人员经过研究,决定另辟蹊径,从该企业*5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记录入手,寻找案件突破口。 得到相关方面允许后,稽查人员从银行调取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记录,发现其有两张银行卡资金进出频繁,不但每次收支的金额巨大,并且资金均是由企业3名销售人员汇入。稽查人员顺藤摸瓜,申请检查了这3名销售人员的银行账户记录,发现这3人账户上的资金来自于沈阳、福建等地多家电缆公司。 为此,江阴市地税局稽查局向沈阳市地税局等部门发出了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在其他地区税务机关大力支持下,稽查人员顺利完成了检查过程中的取证和固定证据工作,该铜业公司账外销售的真相也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为了偷逃税款,该公司产品销售后,部分货款由相关企业直接汇入销售人员银行账户,销售人员再将资金转汇到公司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由于企业账面亏损,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股东因此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将资金注回企业。据稽查人员统计,该公司利用这种方式在2011年、2012年两个年度共少计销售收入2000余万元。 针对某铜业公司少计收入偷逃税款的事实,江阴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企业进行了查处,补征了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并对企业进行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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