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运输发票进行成本列支的税务稽查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杨磊 陈军玉日期:2013-10-21字号[ 大 中 小 ]   案情介绍  2012年,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无锡市某汽车附件厂存在虚开运输发票进行成本列支的逃税行为。接到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进行了预案分析。  稽查经过  检查人员通过查账软件导入了企业的账套信息,利用软件分析功能,提示检查的重点为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对费用科目进行核查。检查人员根据软件分析提示,首先对费用类相关会计科目和凭证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汽车附件厂有大额现金支付运费的现象。尤其在每年年末的11月、12月,运输费用支出同比其他月份明显增多,检查人员初步判定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由于企业运费支出较多,为核实企业运费支出的合理性,查实是否存在虚列运输费用的问题,检查人员决定对运费发生额超过1万元的凭证进行具体审查分析。根据账簿、凭证的记载对运输发票上的购货单位、销售货物的名称和数量、销售地点、价款结算等开票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并与销售发票、调取的发货单、出门证等原始资料进行核对,对运输费用与销售收入的关系进行分析。  通过大量工作,检查人员发现有部分运费支出与商品的销售收入的金额配比明显不合理,运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过高,有的占比超过50%以上。此外,部分运输发票上记载的货物名称、运送地点与销售发票上的也不一致。财务人员解释说,由于运输企业的运费结算具有不确定性,一般是在年末统一结算的,因此年末的运费支出相比其他月份集中且金额较大,运费支出与销售收入不可能成正比。由于业务人员对发票的开具要求不清楚,运输企业在发票开具时也不够规范,导致销售产品的名称、运送地点与运输发票上的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企业财务人员解释,近年来,由于运输成本的上涨,导致企业运费支出较大,运输费用是确实发生的,并无虚假行为。  由于运费支出大部分采用现金支付的形式,从被查企业入手核实运输业务的真实性有一定的难度,检查人员决定从外围调查入手打破检查面临的僵局。于是,检查人员对企业的承运单位进行了梳理,发现该汽车附件厂承运的运输企业主要集中在本地3家运输公司。检查人员通过征管系统对3家运输公司的电话、地址及相关涉税信息进行查询及采集,并在税源管理分局的协助下,对运输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资金走向进行核查,最终运输公司负责人均承认除一小部分运费发票有真实业务外,其他大部分为该公司虚开运费发票。2009年~2010年,共计虚开运费发票金额8301450元,并按照开票金额收取税金及部分管理费。  处理结果  在证据面前,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某承认,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较好,于是通过虚列运费的形式增加成本支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所套取的资金用于企业交际应酬,并进一步提供了相关证据。最终,税务机关对该汽车附件厂作出了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349.55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