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六合彩" 信用社主任携百万巨款潜逃来源:作者:郑智钦 郭兆榕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迷恋“六合彩”挪用16万元资金的的事情败露后,信用社负责人饶某将单位的85万余元资金取出,携款潜逃。10月18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饶某有期徒刑14年。  2005年3月4日下午,龙岩某县农村信用联社分社负责人饶某,利用保管柜员业务操作卡的职务便利,通过电脑操作,将该社的20万元转入到自己的帐户,又将该社的18万元分别转入到户名为周龙灿、林秋玉、何永光、陈小玉的帐户,每个帐户转入4.5万元,并雇请胡某(另案处理)到武平县中堡等农村信用社取款。  同年3月5日下午,饶某利用同样的方法,再次将该社的4.5万元转入到自己帐户,并取出现金,用于还清其冒用他人姓名在信用分社的贷款。当日18时许,饶某利用保管信用社钥匙的职务便利,打开该社金库,取出42.86万余元,携款潜逃。同月6日下午,饶某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被抓获。被告人饶某以上侵占本单位资金总计85.36万余元。  另查明,2003年10月至2005年2月间,被告人饶某多次冒用他人姓名在该社贷款共16.4万元,用于“六合彩”赌博活动或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共追回被侵占的资金75.7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饶某在担任某信用分社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公款85.36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累计16.4万元,10.4万元用于非法活动,6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其行为分别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