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福利”企业的面纱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沈建平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2月,泰兴市国税稽查局成功地查处了一件福利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国家税款的举报案件,同时也取得了以下一些如何对检查福利企业实施检查的体会:  一、 重视举报线索  收到检查任务单,我们详细阅读了举报信,举报信反映:  1、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有一车间挂靠在福利企业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内生产纺纱整机;  2、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残疾人员不顶岗,实际发放工资30元——80元;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反映了当前一些福利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国家税款的典型特征,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同时为我们的检查提供了思路。  二、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1、调阅该单位2004年1月—2005年12月度申报资料;  2、严格审查该单位纺纱整机车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方式、生产人员工资有谁承担;  3、突击现场核查该单位生产人员总数和残疾人员顶岗情况;  4、依法突击检查该单位财务科办公地点,该单位很可能设置了帐外帐;  5、依法就有关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三、严格检查揭露真相  1、进入该单位检查时我们跳出正常检查时的检查思路,首先到该单位生产现场突击核查生产人员总数和残疾人员顶岗情况,现场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各车间负责人在现场记录上核实签字,经核实五位残疾人员未顶岗,分别为常某、朱某、周某、尤某、秦某,其中秦某由于产假休息,实际未顶岗残疾人员4人;同时我们现场调查了解该单位生产加工过程,特别是纺纱整机车间生产加工过程,经查发现该单位纺纱整机车间只是生产纺纱整机配件而无生产纺纱整机的设备和能力;  2、依法突击检查该单位财务科办公地点,经查发现该单位帐外单独设置两本帐册,一本帐册核算纺纱整机车间开票金额,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2004年1月——2004年12月该车间交纳增值税49437.53元;2005年1月——2005年12月该车间交纳增值税80809.44元;一本帐册核算未顶岗残疾人员常萍、朱红霞、周建华、尤新华实际发放的工资,2005年11月每人每月发30元工资, 2005年12月每人每月发80元工资;  3、在掌握以上*9手资料的基础之上再对该单位财务帐册进行全面检查。经查,该单位财务帐册反映该厂纺纱整机车间的生产设备是从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购进,会计分录:  借 :固定资产  贷 :其他应付款——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  但原始凭证仅有一份固定资产清单而无发票,并且其他应付款——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明细帐至今尚未支付任何款项。我们又立即到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调查取证。经查,发现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财务帐册反映从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购进的固定资产在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固定资产明细帐上并未作销售处理,我们立即依法对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法定代表人——朱燕海和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法定代表人——张风奇就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他们不得不承认上述固定资产所有权均属于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帐册记录销售的纺纱机整机只是在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生产出纺纱机整机部件,再到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内装配成整机,直接在江苏正泰纺织机械厂内发货,再到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开具发票。  至此,我们最终查清泰兴市济川纺机电子设备厂利用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国家税款共186858.59元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