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反避税调查案例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0字号[ 大 中 小 ] 看着税款入库,谈起反避税取得的成果,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税务干部都还沉浸在成功的兴奋之中。他们经过与某外企独资公司六次约谈,终于取得了这次反避税调查的胜利,调增应纳税所得1109万元,补征所得税86万元。 "别看补税的数字不大,可首仗打胜了,为今后我局反避税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从而鼓舞了干部对反避税工作的士气和勇气。"东湖区局局长周文福如是说。 "终于谈下来了!"武汉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王丹卿处长谈了这起反避税的一些情况。她介绍,对约谈市局划定了一个约谈标准,即年销售收入1个亿以上,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两年连续亏损的企业。据此列出了244户企业名单,再从中选出部分企业上报审批,由相关单位实施。 [先案精心分析] 在市局确定的企业实施反避税调查中,就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管辖的某外企独资公司。东湖区局是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地方,外商投资企业也比较多。东湖区局曾作过调查:近三年,外商投资企业汇算清缴亏损面分别高达64.71%、 63.64%、60.26%.尽管有如此高的亏损面,但到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的外商还是趋之若鹜。这似乎形成了一个怪圈,越亏损越投资。东湖区局所列举的数据与全国所列举的数据大致相当。 为了提高选案的准确性,东湖区局加强宣传,督促纳税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建立《关联企业交易台账》和售付汇台账,多渠道了解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对亏损企业的亏损原因分类分户进行分析,调查约谈,掌握亏损原因,判断是否存在避税嫌疑。 在对企业亏损原因分析时,发现武汉A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0年11月,经营期限30年,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由外国B公司全额投资,投资比例100%,全部为货币资金。该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是按照B公司下达的指令完成通信与网络方面软件的开发、设计与测试。B公司根据A公司的年度预算和上月实际费用支出、账面存款余额不定期汇款给A公司,以维持A公司的日常运行的现金流支出,不对每一个研发项目单独确定收入成本费用。武汉A公司自成立以来所得税申报一直无收入,申报亏损。区局认为B公司为A公司*10的股东也是*10的业务对象,B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A公司存在直接控制关系, B公司是A公司*10的关联企业,A公司未按独立企业核算,存在较大的避税嫌疑。 [约谈斗智斗勇] 选约谈对象认定毕竟是一种推论。要拿出让企业服气的避税证据来,才能让企业心服口服地补税。为此,税务机关与A公司先后进行了6次约谈, 另外还进行了一些非正式的交谈。*9次谈判是去年3月开始的。 因是*9次进行反避税的调查约谈,为了支持区局,市局也派员参与约谈,并对调查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尽管市区两级税务机关都作了大量准备工作,但至于能够谈到一个什么程度,开始心中无底。但是真正进入约谈程序后,也能应对自如了。东湖区局税政科程红梅谈了初次约谈时 A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约谈,事前也作了准备。如A公司在约谈调查之初就口头咨询过反避税调查的法律依据、工作流程、法律救济等方面的问题。随着约谈的深入进行,还就相关情况咨询了国内、外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通过网络等渠道收集了大量的行业协会、税务部门、行业代表企业对本行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的表述材料。还有一位财务总监专门从美国飞来参与约谈。 税企双方就在这种相互试探中开始了初次约谈。税企双方都想通过约谈来摸清对方的意图和底线。谈判是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进行的,税企双方都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应该说从*9次约谈开始,税企双方之间就有某些共识。不管这个共识的成分有多大,但双方起码能够达成继续约谈的意向。 随着约谈的深入,税企双方拉起了一条企业利润升高走势的"阳线",利润从2%逐步升到 5%、10%、15%、23.5%开始谈判时A企业认定利润只有2%,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理由。因为软件企业的成本较高,如人工成本、正常工薪水平、员工培训费等费用都比较高。税务干部也有针对性地列举了A企业从2000年开业后到2005年的相关数据资料,在掌握企业大量避税证据的前提下,牢牢把握约谈主动。 东湖区局将约谈过程大致分成三个阶段:*9阶段,是避税嫌疑确认和举证阶段。 向纳税人宣传税法的规定,陈述掌握的避税嫌疑的事实,在与纳税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要求纳税人自行举证。第二阶段,是可比性分析阶段。将税务机关取证的情况告之纳税人,与纳税人共同商讨可比性分析的详细情况,确定成本费用加成率。第三阶段,是确定调整方案阶段。由于充分考虑了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与可比企业的差异、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因而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整方案合理的情况下,纳税人最终接受了该局提出的按23.57%的成本费用加成率测算的调整方案。 经过几番斗智斗勇,最后签字时的利润是23.5%.这与当初企业自己申报的利润数整整相差了10多倍。这意味着A公司要为此"阳线"增加 1000多万应税所得额, 并要补缴数十万元税收。因此,有人说"A公司的利润是谈出来的".为了巩固反避税调查工作的成果,东湖区局要求A公司在接下来的3年内如经营状况无重大变化,应按此次调整方法进行申报纳税。同时,东湖区局表示将从经营情况、纳税申报情况、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变化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管。 [举证深入细致] 反避税是一门管理艺术,一位税务专家如是说。把问题找出来了,找准了,对方就可能补税。假如找不到问题,对方也不可能认账,调查也不可能出什么结果。 为了作好约谈举证工作,从资料的搜集到约谈的内容,税务机关都作了精心筹划。在约谈开始前,东湖区局就经过案头审计分析、初步调查,在详细、全面地掌握该公司相关经营情况,确认A公司存在关联交易避税嫌疑的情况下,考虑到该公司未做收入、未有完整的成本费用核算资料,难以获取工作量的特殊性,决定采取成本费用加成率的调整方法。为使成本费用加成率更准确、更具代表性,东湖区局首先进行了广泛调查。利用OSIRIS数据库选取远东及中亚11家系统设计公司2000年——2005年成本费用利润率中位数;收集了13家公司15份合同,其中10个合同是以总合同金额签订、2个合同有研发费用和报酬的表述、1个合同有研发费用和技术指导咨询费的表述、1个合同中表明按每人每小时25美元计费、1个合同报价中表明合同总金额按劳资和差旅费加计20%定。同时,对武汉市从事软件外包的3户企业进行调查,对与武汉A公司在同一地点办公,从事同样性质业务,经营模式相似的武汉C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从成立时间、注册类型、注册资金、开业时间、从事业务性质、业务流程、客户、人员情况、资产规模、有无专利技术、有无借贷资金、是否承担研发风险、确认收入的方式、有无筹办费、成本费用项目明细进行比对。这些经充分调查的例证,与A公司进行可比性分析,并使之心服品服。 总结以利再战据了解,东湖区局近日正在认真总结经验,为今后的全面深入开展反避税调查作准备。他们认为,反避税案源选择面要广。在案源的选择上,不能仅限于企业申报有关联交易的企业,因各种原因有的企业并不能按规定如实填报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必须对连续亏损的企业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是独资企业,从中寻找反避税嫌疑。反避税调整方法很重要,这次反避税工作取得成效,运用的调整方法功不可没。但调整方法仅停留在可比非受控价格、成本费用加成率等方法上,功能分析受信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开展的还不够充分,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总结,探索新的方法。要提高税务干部的反避税工作水平,在反避税工作中不仅要懂税法,还要成为行业专家,才能在反避税调查中争取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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