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 “装卸费”变“运输费”的稽查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德聪 清明 国键 童学日期:2013-12-25字号[ 大 中 小 ]   案情介绍  山东省青州市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工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在一次重点税源专项检查中,该公司因销售过亿、税负偏低、运输发票偏多进入国税局稽查部门的视线,被列入检查计划,进行解剖式检查。  稽查经过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首先制定检查预案,做到有的放矢。检查组并没有急于对企业各管理部门展开调查以免引起提防,而是先对税务机关掌握的电脑数据资料进行了认真统计比对,初步发现企业存在其他业务收入过低、运费偏高、产成品存货过大等疑点。同时,检查组兵分三路,前往企业搜集相关资料。一路进入财务科搜集账簿凭证以外的涉税资料,并利用中普查账软件导出企业电子账套备查;一路进入销售科搜集产品销售合同、发货记录等资料;一路查看成品库、车间等环节真实存货情况、出入库记录及单证,寻找检查突破口。调账后,检查人员按照“查案必查票”的检查要求,在企业的账簿、凭证和申报资料上下功夫,发现企业虚假定额发票和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票据2500余份,共计35万余元计入成本费用。通过账簿、凭证与出库单、出纳日记账对比检查,发现隐匿下脚料及废品收入8万余元。结合购销货物数量、路途远近与运输发票进行横、纵向比对,发现该公司2011年度运输发票列支异常增长50余万元。在此基础上检查人员二次进厂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仓库、设备管理等有关人员就疑点事项进行询问,并派出人员前往相关客户所在地实地取证。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有力的证据面前,该公司相关人员和盘托出违法真相。陆续核实出该公司支付给客户方装卸费代开运输发票抵扣税款计入费用、发出商品未按照规定时限开具发票做收入、2012年度陆续淘汰部分机械设备未停止计提折旧等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最终该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缴该公司逃避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合计757449.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