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冲销处理背后暗藏偷漏税玄机的稽查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周华斌潘洪新日期:2013-11-14字号[ 大 中 小 ]   红字冲销是会计实务中的一种调账方法,它的基本流程是,用红字编制一套与要调整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将其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新的会计分录。红字冲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前的业务已经发生但又转回时,如已销货后发生的销货退回;二是会计分录发生借贷方向错误或者虽借贷方向正确,但需重新确认金额时,先红字冲销,再做正确分录。如果红字冲销仅用于一般的会计差错调整,那么没什么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红字冲销的处理却是财务人员为逃避纳税义务而刻意为之,这时就需要税务稽查人员仔细进行审核,以发现其背后暗藏的偷漏税玄机。  案例一:忐忑不安的红字冲销  检查人员在查看某单位电子明细账中,看到这样一笔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贷:其它应收款  300000。  单就这笔会计处理来看,可能表达出这样一种含义:原先的账务处理错了,做一个反向的会计分录,将其冲回。但这个问题发生在数字较大的固定资产上面,好像有点不太合常理。根据逻辑关系,检查人员通过查账软件的“凭证查询”功能找出了和这一事件相关的所有账务处理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同时查看了相应的原始凭证。  ×年2月  借:其它应收款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年3月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货:其它应收款  300000  ×年8月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贷:其它应收款  300000  ×年12月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货:其它应收款  300000。  在第二个记账凭证后,检查人员看到了一张购买轿车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单据复印件显示,购买人为被查单位某高管。检查人员随后向被查单位索取并查阅了这辆轿车的行驶证及保险手续,所有资料都表明,这辆轿车为某高管个人所有,但购车费用却是由单位负担并支付的。检查人员就此事询问了财务人员,还原了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原来,单位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奖励某高管一辆轿车,但为了避税,财务人员将单位出资为个人购买的轿车记入固定资产,数月后担心被稽查部门发现,又作了红字冲销处理,到了年底,考虑这笔支出一直挂在账上不妥,最终下定决心,还是按固定资产入了账,才有了第四笔账务处理。欲望战胜理智的结果是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所问题均受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  分析:虽然已经进行了记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但这并不能改变单位为个人购买轿车的实质,更不能免除其法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其实,由于检查时间的限制,税务稽查人员很难做到查阅、核对每个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如果没有上面第三个“忐忑不安”的红字冲销处理,检查人员可能发现不了上述问题,正是敏锐的意识到红字冲销背后可能暗藏玄机,检查人员才果断的将问题锁定并最终检查落实。  案例二:是正常的转回吗?  检查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纳税检查,该企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的一笔账务处理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万元贷:其他应付款——保险 ×万元,从财务人员口中得知,这是一笔冲销的账务处理,数年前还有一笔金额相同、方向相反的会计处理,果然,在数年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中,检查人员看到了这样一笔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万元贷:其他应付款——保险×万元。检查人员询问财务人员并查看了原始凭证及相关会议决议资料,了解了两笔账务处理的来龙去脉。原来,数年前,该企业为调动一线工人的积极性,决定用未分配利润为他们购买保险,但由于一线工人流动性较大,最后未实际支付。几年过去,那些一线工人早已不知去向,因此,再行支付已经没有可能,考虑这一实际情况,该单位在查账年度一次性将应付未付款项作了冲销处理。  分析:数年前,在转入“其他应付款——保险”时,被查单位已通过员工签字等形式确认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工人的权益、企业的负债,而从“其他应付款——保险”科目转回“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时,这笔负债已成为企业收益——表面看似正常的转回,业务性质其实已发生重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被查单位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案中,检查人员也同样是对红字冲销的账务处理给予了高度关注,追根溯源,终于查出了涉税问题。  总结:由于时间和人力的限制,在对一些规模较大的稽查对象进行纳税检查时,检查人员通常不是从“面”,即逐个查阅、核对每个凭证入手,而是从问题“点”入手,上述两个案例中涉税问题的最终查证,就是因为选准了“红字冲销”问题点。实际上,类似于使用“红字冲销”掩盖或隐藏涉税问题的手法实践中还有很多,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善于在检查实践积累工作经验,熟悉会计人员掩盖涉税问题的手法,知己知彼,方能做到百战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