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案牵出毕马威 事务所遭遇信任危机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莫菲 顾万江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2003年2月8日、9日,对于在辽西地区有“*9大港”美称的锦州港(600190.SH)与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十分尴尬的两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四川三位股民及上海的徐倩女士依据财政部的行政处罚状告锦州港涉嫌财务造假、公布虚假信息的案件。 令人关注的是,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一同被告上法庭。这对于两周前因涉嫌美国施乐公司审计欺诈丑闻案而被弄得焦头烂额的毕马威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陈年旧账 都是上市惹的祸。一位锦州港员工告诉记者,该公司1997年以来一直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是毕马威,而且“合作也很愉快,对方工作也很认真细致”。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主要是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因为证监会规定上市标准之一是净资产收益率要达到10%,而上市后公司也陆续地做了一些回调。” 没想到这一作假的后果犹如一枚定时炸弹,终被引爆。2001年9月至12月,财政部对锦州港2000年及以前年度执行《会计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公司2000年及以前年度多确认收入36717万元,少计财务费用4945万元,2000年度少计提折旧780万元,相应的少计主营业务成本等780万元;另外,1998年~2000年多列资产11939万元,实际虚增资产约43803万元。 如此一大笔虚账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为此,记者采访了锦州港的董事会秘书高鸿敏女士。高女士小心谨慎地回答记者:“这都是过去的事,公司已经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1996年以来的会计数据做了调整和更正,并且递交了人民币10万元的罚金。具体细节我也不是很清楚。” 一位资深会计师向记者表示,一般来说,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的方式有多种,比如预收款直接作为销售收入入账、完工后在建工程产生的费用予以分期摊销等。 “锦州港选择的是较为简单的造假手法。”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1996-1999年四年间,公司直接虚增应收账款或货币资金。”“但这样的造假手法非常危险”这位人士同时表示,“截至1999年末,锦州港账面货币资金只有45693万元,其中有21367万元是虚构的,锦州港可能也意识到这种造假手法不保险,从2000年开始,有意填补银行存款巨额窟窿,假账主要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走,到了2001年,公司可能担心虚构巨额银行存款被查,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名义将银行存款窟窿补上,这样,到了2001年末,货币资金被填实了,而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虚增了34164万元。” 公司自纠 2003年1日,已受到财政部处罚的锦州港做出了一件使投资者耳目一新的举动。 公司成立了会计核算清理整改特别工作组,在前次会计整改的基础上又对1994年~2000年度的会计核算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根据自查结果,锦州港仍存在虚增资产与收入的情况。因此,公司重新调减了1998年至2000年度的虚增收入985.9万元,调减虚列账面货币资金3858.2万元,调减虚列在建工程814.7万元,调整1997年及以前年度应计入费用或损失而计入其他应收款的2348.79万元;调整以虚增货币资金冲减的其他应收款3687.04万元。 锦州港一位高层领导告诉记者,公司自查的举动表示公司对多年存在的虚假会计信息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地纠正错误,并向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布,避免造成投资者再度的损失。另外,2003年1月锦州港的货物吞吐量达到150万吨,创历史*6记录,经营情况继续保持良好状态。 当记者问及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的事宜时,董秘高鸿敏表示:“公司愿意接受投资者的诉讼,将严格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投资者不能指望所有的上市公司不造假,严格按照《会计法》办事,但是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起审计职责,为投资者把好关。而锦州港的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又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尴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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