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综合题的评分标准通常会根据题目的要求和考察的内容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只要能答到关键词就会有一定的分值,所以同学们一定不能空题。下面是关于经济法综合题的题目,大家可以自己试着做做看哦!
2019年4月,赵某、张某、李某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赵某以现金 100 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张某以专利技术作价 100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时转移专利技术,李某以现金100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半年和一年时分两次等额缴纳。公司章程对股东出资事项未作其他规定。赵某、张某在甲公司成立时履行了出资义务。甲公司成立半年后,李某以家庭出现经济困难为由未按时出资。2019年 12月,赵某、张某要求李某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李某拒绝。李某同时主张,张某用于出资的专利技术虽然出资时经评估为100万,但目前因市场因素贬值为 50 万元,张某应补足差额。2020年1月,甲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决定李某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前,不得行使利润分配请求权。
要求:
(1)赵某、张某要求李某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 本题考查的是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符合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本题考查的是股东出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题考查的是股东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受到的权利限制。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