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鼓励支持人才平台建设。对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和硕士科研工作站、工程科技研究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各类人才培育和发展平台,根据其不同级别和类型,由缙云县财政局相应的给予平台所在单位一次性配套专项资助。二是发挥政府人才津贴作用。规范缙云县政府人才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将政府人才津贴与业绩考核挂钩,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度发放,充分发挥政府人才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三是加大人才支持培育力度。按照“分类资助、突出重点、公平择优”的原则,设立了人才专项奖励、人才项目资助、学习深造资助等资助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