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技术市场支持力度。市财政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成交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项目,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对正式签约项目,优先列入科技计划并实行科技经费配套扶持,提高研发实施率。二是加强创业资金对接服务。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科技人才发展基金,推动科技保险和信用担保等机构发展。结合民间投资创新示范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引导专项资金,解除科技企业后顾之忧。三是引导技术中介健康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引进省外、国外的技术交易,按当地实现的成交额给予补助,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落实财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