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粮油种植补贴、早稻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对种植大小麦、水稻面积20亩以上、油菜面积5亩以上的农户和规范的粮油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落实早稻种植补贴政策,对种植早稻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财政再给予每亩45元的补贴;安排100万元对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给予补贴。二是强化综合保障服务。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水平,在部分区域由市、镇两级对参保水稻给予100%保费补贴,实现农户零风险种粮。支持开展统一育供秧服务,对接受服务主体提供集中育供秧服务的农户,按服务面积给予资金补助,其中,机插20元/亩,抛秧10元/亩。三是支持重点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推广综合培肥措施,提高耕地地力水平和粮食生产潜力。重点支持省级千亩示范片和30个市级百亩示范方建设,鼓励示范方和示范户积极参加水稻高产示范竞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