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破开惊 小作坊引出大税案——“夏都税案”检查过程回眸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三兰公司"露出马脚  2003年12月初,青海省西宁市国税机关在检查辖区内企业纳税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时,一家名为西宁三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兰公司")的企业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这家刚成立8个月的公司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共开出6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载销售金额1480万元,销项税额252万元;取得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特别是在8月11日到11月4日3个月期间,取得深圳文锦渡海关开具的"海关代征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金额1208万元,税额205万元。  一家成立不久的公司,只有十几台缝纫机的小作坊,真有这样大的生产能力吗?税务机关产生了疑惑。但初步检查表明,该公司并无不良纳税记录,账面反映的信息也符合逻辑。作为一家出口供货企业,该公司的货物也卖给了"正规"的进出口公司——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金华市进出口公司,符合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而且,该公司不但有实际生产经营场地,还按照出口供货企业税收管理规定预缴了115万元税款。  一切都似乎很正常,但税务机关没有放过疑点,而是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协查通报。很快,深圳文锦渡海关回复:"经查,所提供的36份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无电脑记录,非我关开具。"深圳市国税局也证明,给该公司提供2份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深圳伟顺染织厂不存在。根据海关鉴定结果、深圳市国税局的证明以及实地检查,西宁市国税部门认定该企业存在利用伪造的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骗抵进项税款,向深圳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外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重大违法犯罪嫌疑,遂于即日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经侦部门,公安机关随即立案,并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监控措施。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青海省国税局领导于2003年12月22日带领专案组人员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汇报案情。总局稽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公安部经侦局于23日召开了涉案省市税务和公安部门案件查处工作协调会。会议确定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统一指挥,青海、浙江、深圳三地税警联合统一行动的侦破方案。  2004年1月3日,公安部门果断出击,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宁市抓获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谢志坤、刘光用。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得知:"三兰公司"成立于2D03年4月2日,法人代表余××于4月6日即将公司承包给深圳市益捷实业有限公司的谢德威(真实姓名为谢志坤)。该公司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用假海关完税凭证非法抵扣税款205.37万元,然后采用虚构经营业务、虚假资金流转等手段,于2003年6月至12月向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份,金额1125.15万元,税额191.28万元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未遂);向浙江金华市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ll份,金额354.29万元,税额60. 28万元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未遂)。同时,公安机关通过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突审发现,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光用曾于2000年被国务院打骗广西工作组确定为二号骗税犯罪嫌疑人并长期在逃。这一情况立即引起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指示:"发现涉税犯罪网络,打掉犯罪团伙,既要查处虚开、骗税企业,又要查处接受虚开企业,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和卖方市场,严肃税收法纪,净化税收环境".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专案组以此案为突破口,根据掌握到的线索,按照增值税原理和出口退税业务流程,深挖细究,不断扩大检查的范围和成果。  由此拉开了自2000年国务院组织的打骗专项斗争后,又一次查处和打击特大系列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帷幕。  多个"上家"和"下家"  显然,"三兰公司"只是整个骗税链条中的一个环节。随即,深圳市国税稽查局根据青海省国税机关提供的案件线索,派检查人员于2004年1月对接受"三兰公司"虚开发票的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检查人员对深圳I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的本、外地供货商、境外购货方及出口货物运输、资金、结汇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该公司的三大涉税问题逐渐浮出水面:首先,该公司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开票企业虚构购销业务,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其次,该公司报关出口的部分货物证实并非开票企业所生产,实际生产厂家与该公司及开票企业没有业务关系,香港警方也核实,该公司出口货物的9户外商(购货商)并不存在,证明其境外销售是虚假的;第三,为达到骗税的目的,该公司借用其他企业本不应申报退税的货物"报关出口",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申报、办理退税。2003年5月至2004年5月,该公司共申报出口销售收入25617万元,申报出口退税3913万元(未退)。期间,该公司取得包括"三兰公司"在内的7个省(市)32户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530份,金额24785万元,税额4215万元。除"三兰公司"外,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深圳本地、广东茂名、湖南常德、河南周口、福建泉州等地。  与此同时,浙江省国税稽查局根据青海省国税机关提供的案件线索,对金华市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该企业是一个成立于八十年代的国有进出口公司,2003年申报出口退税1804万元。接受西宁"三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税的是该公司业务六部,该部被犯罪嫌疑人张平承包(该犯罪嫌疑人听到风声后潜逃)。检查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公司业务六部不仅接受"三兰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涉嫌接受江苏南京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安徽滁州宏业制衣有限公司等26家生产企业虚开的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2004年4月初,经过进一步检查,办案人员又发现,江苏南京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安徽滁州宏业制衣有限公司除涉嫌给金华市进出口公司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涉嫌接受山东枣庄瑞邦经贸公司等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就像"滚雪球"一样,随着查处工作的不断深入,案件线索越来越多,涉案的省市和涉案企业也不断增多,一批专门从事涉税犯罪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犯罪网络的脉络也逐步清晰起来。  到2004年6月,该案的主要涉案地区和企业已由最初3个省市的3户企业迅速增加到10个省市的200多个企业。为彻底查清这起罕见的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案,2004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在西宁联合召开会议,对案件的查处作了统一布置。因案件首发地的西宁有"夏都"之称,该案被定为"夏都专案"(又称"夏都税案")。专案税警工作协调小组随即在北京成立,案件进入了全面查处阶段。  决定性的胜利  进入2004年三季度以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税务干部和公安干警不畏艰辛、克服困难、顽强拼搏,使"夏都专案"查处工作捷报频传:7月25日,河南省国税部门查实莲花服装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向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7份,金额765万元,税额130万元。至2004年9月3日,该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  8月31日,深圳市税警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将负责为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报关出口的犯罪嫌疑人施建新抓获。9月21日,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加顺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10月20曰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月15日,浙江金华进出口公司六部、浙江天地经贸公司骗税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平在四川成都落网。  10月20日,海南省国税部门查实了海南顺兴等4户废旧物资收购企业为自己虚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然后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外贸企业骗税案件,周剑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10月23日,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虚开案重要犯罪嫌疑人许燕凌在北京落网。  10月30日,深圳市福裕祥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锡林因虚构材料领用、虚构生产成本、虚构委托加工业务,且在不具备生产能力,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68份,金额5487万元,税额933万元等涉嫌犯罪行为,被检察机关批准i隶捕。  11月2日,安徽滁州宏业制衣有限公司会计祝梅供述了该公司向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金华进出口公司六部、金华海盛进出口公司、南京商厦等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事实。  12月22日,潜逃近一年的山东枣庄瑞邦经贸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虚开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王陈宝在山西太原市落网。  12月25日,福建晋江5户企业虚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洪祖迎等5人被抓获。  12月28日,江苏盛世华依服饰有限公司、安徽滁州宏业制衣有限公司虚开案重要犯罪嫌疑人——B级通缉犯王军龙在浙江金华落网。  随着2005年新年钟声的敲响,历时一年多的"夏都专案"查处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该案共涉及全国11个省市205户生产企业,6户外贸出口企业,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开具用于抵扣的普通发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1167份,涉案金额284226万元,税额43033万元,骗取出口退税1亿多(部分未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2起,涉及149户企业,已侦破案件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该案的查处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治理和净化了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