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养鸡人”来源:作者:郑志东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他本是南京市一个普普通通的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业务是鸡蛋的批发和零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每天起早摸黑地忙碌着,收入虽然并不十分丰厚,但日子过得还算充实。忽然有一天,他奇迹般地从同行者中脱颖而出,俨然步入大款的行列。他的鸡蛋批发业务迅速扩展,给他拉运鸡蛋的车辆络绎不绝。这些情况,令许多同行眼红耳热,羡慕不已。在羡慕的同时,同行多次向他打听其中的奥秘,但他都讳莫如深,避而不答。 然而,随着税务机关的一次偶然检查,他生意兴隆的秘密被揭开了。原来,他生意之所以如火如荼,并不是靠勤劳致富,而是因为他想方设法,打起了国家税收的主意。当然,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的名字,叫王新国。 一人养了7万只鸡2004年6月的一天,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秦淮检查科的稽查人员对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联华公司在20.3年度大量经销鸡蛋。刚开始,稽查人员并没有发现超市在鸡蛋的收购与销售过程中有什么不妥之处。超市不仅账目清晰,进销相符,而且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内容填写完整,附列资料齐全。 然而,随着稽查人员对这些内容填写完整、附列资料齐全的农副产品收购凭证进行详细审核,意外的情况出现了。稽查人员惊奇地发现,所有被抽查的农副产品收购凭证上填写的被收购人,始终只有一个名字——邢怀善。这个被收购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邢怀善是袁台村农民。而所有附列的自产自销证明上,均清楚地盖有徐州市睢宁县岚山镇和袁台村的公章。 账簿资料显示,该超市向这个农民收购鸡蛋数量十分巨大,平均每月向这个农民开具50余份收购凭证,而且每份收购凭证上所填写金额均接近万元。稽查人员在对超市鸡蛋收购情况、银行票据以及往来账目进行清查后,经过认真计算,惊讶地发现:该超市2004年全年支付给邢怀善的鸡蛋收购款竟高达600余万元! 600多万元的销售额,需要养多少只鸡啊!稽查人员参照南京市附近几个家禽养殖场的有关数据进行了测算:如果一斤鸡蛋7只,每箱30斤,一箱75元,那么,600余万元应折合鸡蛋8万余箱,250多万斤,1700多万只鸡蛋。按一只正常的专业产蛋母鸡,年*5产蛋量250只计算,则需要近7万只母鸡才能保证这种供需关系。 养7万只母鸡,那得多大的鸡舍,要多少设备,要投入多少钱啊?还有,这个在南京市名不见经传的农民,养鸡技术怎么样,其养的母鸡产蛋率果真有这么大吗?这些盖着村委会公章的自产自销证明是真实的吗?这个养殖户是怎样收付款的?带着诸多的疑问,稽查人员开始新一轮的细致检查。 又一个意外 通过深入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稽查人员意外地发现:超市的财务部、采购部的相关人员,竟然从来没有与邢怀善见过面。该超市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的所有附属证明材料全是一个叫做王新国的南京本地人转交的。而所有与邢怀善鸡蛋有关的收购款也均是由王新国签名领取的。 当收购款数额较大时,相关的款项也是直接打到王新国的银行账户上的。这一发现,引起了稽查人员更大的兴趣。 按照正常的经营方式,如果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开具的内容以及附属的资料内容是真实有效的话,则邢怀善"养鸡场"的规模就比较大,相应的资金需求量和周转量也会比较大,那么即使这个"养鸡场"是邢怀善与王新国合伙办的,销售鸡蛋的货款也应该是直接汇到"养鸡场".为什么要多费周折、多付手续费,先将货款汇入到王新国的账户里呢?王新国与邢怀善究竟是什么关系?货款的真实去向如何呢? 王新国究竟何许人也?是不是另一个从事鸡蛋经销业务的个体业户呢?稽查人员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果然,征管资料显示:王新国,个体工商户,经营秦淮武新鸡蛋批发部,小规模纳税人,定期定额纳税。王新国与邢怀善是什么关系,是合伙做生意吗?秦淮武新鸡蛋批发部在南京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收购邢怀善鸡蛋的经营活动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针对这些疑问,检查人员在盘点收集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展开了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真相令人大跌眼镜 经过近8个月的内查外调,稽查人员初步确定以下事实: 邢怀善的身份证明是真实有效的,其人确为徐州睢宁当地农民。但是,他并没有养鸡,而是常年在外地打工。徐州睢宁岚山镇至今尚无一家从事家禽养殖的企业,农民家自养的鸡和鸡蛋,基本上是自养白吃,极少对外销售。检查人员顺藤摸瓜,找到开具"自产自销证明"的袁台村会计邢效忠,邢效忠承认:邢怀善长年在常州、南通打工,没有当地人和外地人在袁台村开办家禽养殖场。邢怀善的弟弟邢江南贩卖鸡蛋,将事先写好的证明交给他,请他帮忙签字和盖袁台村章。 他碍于情面,就分别在有邢怀善、王新国姓名的"自产自销证明"上盖袁台村章。对于这一切,邢怀善本人一无所知。至此,自产自销证明的出处及内情已然水落石出。可见,有关邢怀善的农副产品收购凭证以及附列资料的内容全部是虚假的、不合法的。 稽查人员乘胜追击,通过银行查询武新鸡蛋批发部的资金往来情况,结果令所有人大吃一惊,仅支票汇入金额就达1000万余元(2003年度),汇入单位有联华(长江)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某购物中心、某食品有限公司等近20家单位。 至此,王新国的生意秘密全部被揭开了。原来,为了把生意做大,王新国绞尽了脑汁。为了能够以比较低的价格谈成与超市的买卖,王新国假造了"农民邢怀善卖鸡蛋"的情况。一方面,有利于超市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和要求,"合法"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抵扣当期销项税金,降低鸡蛋收购成本;另一方面,由于超市不会向自己索要发票,自己的经营行为也可以偷逃税收而很难被人察觉,真可谓"一石二鸟、"一箭双雕".而他的鸡蛋,实际全部来自山东等地。 经全面统计,武新鸡蛋批发部经营者王新国,以邢怀善名义大量虚开"自产自销证明",利用虚假农副产品收购凭证隐瞒巨额销售收入,在2001年元月至2004年10月期间,总计销售鸡蛋金额达到1200余万元,偷逃增值税125.31万元。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决定,追补增值税125.31万元,加收滞纳金23.84万元,处以一倍罚款125.31万元。另外,王新国涉嫌偷税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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