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4·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分析来源:作者: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一、基本案情  2000年4月10日,安阳市北关区国家税务局在稽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情况时,发现安阳市予北炉料经营中心注册资金少,经营金额大,购货付款快,销售赊欠多,并且购销外地货物没有运费及差旅费支出等疑点,即对进行其取证调查,发现该中心有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安阳市国家税务在分析该案特点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同种类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13户经营煤、焦碳、生铁、矿粉的商贸企业利用假身份证、假会计证、假资信证明等手段骗取经营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相互勾结,串联作案,通过频繁变化经营地点,无货物交易,开票收取手续费等手段,以取得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对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违法事实  经查,1999年8月至2000年10月,13户企业共向25个省、市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73份,销项税额78,730,085.86元;从17个省、市的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286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8,440,516.78元。其中:  安阳市铁西区华泰物资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91份,税额13,978,984.67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18份,税额13,962,721.55元;  安阳市广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2份,税额10,928,408.75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4份,税额10,795,536.82元;  安阳市铁西区丰远物资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2份,税额10,602,288.59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7份,税额10,582,311.93元;  安阳市郊曙光物资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2份,税额10,515,435.73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8份,税额10,490,674.05元;  安阳市铁西区鹏宇物资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17份,税额9,526,933.03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13份,税额9,515,015.39元;  安阳市铁西宏达物资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82份,税额8,357,504.17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8份,税额8,342,476.13元;  安阳市铁西区东合炉料经销处,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6份,税额4,659,941.67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0份,税额4,654,627.45元;  安阳市铁西区兴融物资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6份,税额3,442,880.58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7份,税额3,433,858.33元;  安阳市博达物资购销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0份,税额2,153,066.39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4份,税额2,146,780.52元;  安阳市铁西予发物资经销部,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7份,税额1,880,251.23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9份,税额1,879,653.35元;  安阳市洹河实业总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5份,税额1,363,101.14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8份,税额1,358,848元;  安阳市郊永通物资经营处,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税额851,321.46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税额816,021.96元;  安阳市北关区豫北炉料经营中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份,税额469,968.45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份,税额461,991.30元。  三、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5年2月28日修订)第四十条规定,对上述13户企业以取得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行为属偷税行为,安阳市国家税务局对上述13户企业作出了追缴已抵扣的增值税78,440,516.78元的决定,并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对13户企业的发票违章行为各处以10,000元罚款。目前,已追缴入库税款3557万元。  安阳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将涉嫌构成犯罪的13户企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