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偷税案分析来源:作者:仇红琴 文海日期:2007-11-20字号[ 大 中 小 ]   当前,由于工业、民用耗电量的急剧增长,给电力工程行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华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增容、扩容、改、扩建电力线路为主要业务,是专门承接工矿企业电力线路改造工程的一家私营企业。2001年成立以来,该公司不是抢抓机遇依法经营,而是将手伸向国家税收,在"发票"上大做"手脚",偷逃国家税收。  疑问重重  2006年5月,地税稽查局对华能电力工程公司2003至2005年纳税情况实施稽查。通过查阅公司近3年的经营会计报表发现,报表反映这是一个年营业收入不足50万元,累计经营利润不足2万元的小型私营企业。  在浏览2004年"应收账款"明细账时,意外发现华能公司与十几家企业有经济往来,账面"应收账款"明细账贷方合计有500多万元,且经济业务发生时间大都在上年或前几个年度。询问公司会计得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是核算预收的电力工程线路改造款,这些挂账的工程项目至今尚未完工结算。其中:预收工程款最多的是县城职工医院,账面反映90万元 ("应收账款——职工医院"科目贷方余额),发生时间系2003年。经查该公司与来往的客户中,预收工程款最少的单位也在20万元以上。  在检查华能公司使用过的发票存根联时,发现存根联的金额以万元左右者居多,只有个别工程的金额超过十万元。检查发现票号为100238的发票存根联有些奇怪。建设单位——职工医院,工程项目——南北工人村切转供电工程款,金额84675元,开票日期——2003年10月7日。通过审查"营业收入"明细账,在2003年 10月12日凭证找到了作为原始凭证的记账联,会计分录:借:现金 84675、贷:营业收入84675,摘要栏记载:收职工医院工程款。  这笔账务的处理有悖常理,对于职工医院来说,正常情况应当是用预付的工程款抵付这笔支出,而不必再用现金支付。对于华能公司来说,为什么已预收职工医院工程款,还要另收现金呢?联想稽查中发现的其他一系列不正常的情况,不禁疑团重重:华能公司超过500万元的预收工程款,与其年营业收入50万元相比,差距极大,该公司有隐瞒真实经营收入的嫌疑;公司所有发票存根联开具的金额,只有个别工程超过10万元,与其预收工程款的项目金额(大多在20万元以上)反差较大,哪一家单位会傻到预付的工程款,远远高于其实际工程款呢?  经分析断定,这些有悖常理的疑点背后,必然隐藏着不可告人目的,税务检查人员决定先从职工医院工程款入手查明真相。  初现端倪带着疑问,税务检查人员深入职工医院调查。医院负责工程人员介绍: 2002年医院将南北工人村切转供电工程交给华能公司承建,总造价为 1277000元,2002年付款300000元,2003年付款977000元,2003年10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华能公司开具了一张金额为 984675元的发票(号码为、100238)和购买变压器的商业企业零售发票 292325元,共1277000元交给了院方。该负责人给我们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了发票联复印件。通过核对发票联号码,这张发票正是华能公司入账的那一张,但金额却是职工医院入账发票的一个零头84675元,差额90万元整。如果将华能公司购买变压器的发票292325元(以耗用材料直接冲抵营业收入)计算在内,华能公司隐瞒营业收入I192325元。  再露马脚  华能公司采取以进货发票抵顶营业收入、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款已成事实。检查人员推断华能公司的作法绝不是个案。于是决定扩大范围,对华能公司其它可疑账目进行全面检查。一起以编造假借款,隐瞒营业收入的偷逃税行为浮出水面。  该公司2004年7月12日,账面记载供电局借款54万元,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原始凭证是一张转账支票存根联,没有供电局的借据。7月 13日,收到供电局还款42.25万元,原始凭证是一张进账单,也没有华能公司的收条。两笔经济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7月12日:  借:其他应收款——县供电局  540000    贷:银行存款  540000  7月13日:  借:银行存款  422500    贷:其他应收款——县供电局  422500  这两笔看似平常的会计分录,实际上暗藏玄机。据供电局财务负责人介绍:供电局从来没有向华能公司借过钱,更谈不上借款54万元。他们虽然没有借款的事,却与华能公司发生过经济业务,曾经向华能公司支付过一笔工程款,款额42.25万元。原来,华能公司2004年承包供电局切转二期农网工程,价款计422500元(其中:料费为126750元、工费为 295750元)。2005年6月华能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二张(号码为 764728、764729),金额分别为 69690元、57060元,受票单位——供电局,服务项目——农网工程,另开收据一张,金额295750元,共 422500元交付县供电局,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检查人员将华能公司开具的二张服务业发票与存根联进行了对比,发现又是二张大头小尾的发票,号码为764728的服务业发票,开具金额275元;号码为764729的服务业发票,开具金额275元,合计550元,这两张发票存根联的抬头都是个人名字,服务项目写成了电表编号。  华能公司既然在账上做了供电局的42.25万元假还款,那么从银行支付的54万元又到哪儿去了呢?为了弄清54万元的去向,检查人员来到了商业银行云龙支行,在银行职员热情的协助下,查明54万元已转到了食品公司的账户  在列举的大量证据面前,华能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交代:"华能公司为开办洗浴中心,曾购置食品公司的门面房,汇给食品公司的54万元,是购房款的尾款。在与供电局办理工程结算时,我指使会计将发票联与其他发票联分开开具,不填收票单位名称,金额为295750元的那张收据存根,我销毁了。"华能公司主管会计刘某某也交代:"为了掩盖与供电局的真实经济业务,我做了假借款、假还款的账务处理,为不露破绽,我故意将转账支票存根联中的收款单位,没有按实际支付单位填写,而写成供电局".至此,华能公司通过采取隐瞒与供电局之间的真实经济业务的手段,用假借款、以假还款的账务处理,掩盖营业收入422500元。  扩大战果  地税稽查局派出取证外查小组,先后走访移动通讯公司分公司、物业公司、开发区管委会、劳保福利厂、电力实业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矿务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等十几家单位,在大量的取证资料中(除职工医院工程外),又查出华能公司开出的两张大头小尾发票,隐瞒营业收入达 2574322.86元;同时还发现,华能公司对盈利大的工程项目,为达到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不使用本单位的发票,而是利用某建筑工程管理处的发票与建设单位结算。  华能公司于2003年10月23日,与移动通讯公司分公司签订第三机房楼高压线路改造工程合同,工程造价1050680元,合同规定,自进场施工10日内完工。2003年11月完工结算时,华能公司从某建筑工程管理处取得发票,缴纳了代扣税款(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将发票交给移动通讯公司分公司,作为结算凭证。华能公司为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将建筑工程管理处取得的发票记账联,隐匿起来,没在账面反映。经核实,仅此一项工程就隐瞒营业利润 273731.07元。  经查实,2003至2005年,华能公司总共偷税430596.83元,其中:营业税125246.28元、城建税 8767.27元,企业所得税 296583.28元。目前,此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