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小编】温馨提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相信大家已经进入紧张的备考阶段,高顿网校为大家们整理了《经济法》的章节重点,预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股份发行
  (一)股票的种类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二)股票的发行原则
  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同一次发行中的同一种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在同次股份发行中,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三)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不一定是1元),也可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四)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的方式
  (1)记名股票: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票: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股份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
  ①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权回购VS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权回购】前者适用: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后者适用: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4)股票质押: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按照会计职称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