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小编】温馨提示: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相信大家已经进入紧张的备考阶段,高顿网校为大家们整理了《经济法》的章节重点,预祝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绩!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无限连带责任VS有限责任
  1.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指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承担合伙人才承担;连带责任指合伙人承担责任时无先后顺序,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人、数人、全体承担全部或部分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
  2.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企业债务不会连累合伙人私人财产
合伙企业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2014年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按照会计职称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辅导高清课程高顿题库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高顿题库: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免费题库
      考前冲刺: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   
      高清网课: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