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是考试的热门专业之一,下面分享工资与就业的内容,以供大家了解失业与失业统计的知识,2023年中级经济师的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和12日,建议大家合理安排备考时间。
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知识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分析
  第十二章——工资与就业
  第二节就业与失业

  【知识点】失业与失业统计

  中国劳工部的失业者界定以及失业统计
  1.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只有待业的概念。
  2.1994年正式使用“失业”和“失业率”。失业人员是指在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但在调查期内无职业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
  失业人员具体包括:
  (1)16周岁以上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学生中,初次寻找工作但是尚未找到工作者;
  (2)企业宣告破产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3)被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辞去原单位工作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符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人员。
  3.2003年,在我国关于失业人员的统计中,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视同失业。
  4.我国2005年开始,将具有劳动能力并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16岁及以上人员列为失业人员。具体包括:
  (1)在调查周内未从事为取得报酬或经营利润的劳动,也没有处于就业定义中的暂时未工作状态。
  (2)在某一特定期间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
  (3)当前如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期间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
  (4)“失业”的具体标准是,在调查周(调查时点前的一周)内,工作时间未达到一个小时,在近三个月采取了某种方式找工作并且在调查周内可以应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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